條款及個資說明
01_尚騰保時捷黑卡(以下簡稱本卡)之申請、核卡及續卡資格由尚騰汽車股份有限公司(以下簡稱本公司)制訂並對外公告,申請人於簽署申請書時確認已詳讀並同意申請書載明之「約定條款」、「個資告知事項」、「使用規則」及相關規定以下合稱「約定條款暨規則」,連同身分證明文件,向本公司指定服務據點申辦。
02_如申請人不具申請或核卡資格,或未確實填具申請書,或未提供身分證明文件予本公司進行身分核實,本公司得拒絕申請或發卡。於本公司核發本卡後,如發現申請人不具申請資格,或申請人填寫之資料與事實不符,本公司有權停卡並註銷申請人之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。
03_自申請日起算,有效期間兩年。於有效期間到期時,消費金額或消費次數未達本公司設定之門檻,該會員卡自動調整為累計卡。
04_申請人經本公司核卡並收受本卡時即成為持卡人,持卡人行使本卡權利時,應依服務人員要求出示本卡進行身分確認,以利進行身分確認,如持卡人拒絕出示,本公司及關係企業及合作品牌可不接受持卡人行使相關權利。
05_本卡之持卡資格及相關權益(含消費累計),恕無法以任何方法轉讓或轉借予他人使用。若持有之實體卡片遺失或毀損,應立即通知本公司,並得申請補發,本公司將酌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。於持卡人通知本公司遺失本卡前,如遭冒用或行使本卡其他權利,本公司概不負責。
06_如持卡人有以任何不誠實之方式累計消費金額、重製/仿冒本卡,或有任何違反本約定條款及各項最新使用規則之情形,本公司得立即停止持卡人之一切權益,並予以停卡取消持卡資格。
07_已作廢之本卡(如遺失卡、過期卡等)仍被流通時,視為無效,本公司有權將卡片收回,避免再次誤用。08_為維護持卡人權益,如本公司電腦或資訊系統發生異常情況,本公司有權暫停卡片之消費登錄、兌換功能及查詢……等相關服務,直至異常狀況解除後再恢復相關服務。
09_持卡人資料若有異動請立即通知本公司,如未收到各項活動資訊,可至新北保時捷中心,或以電話通知新北保時捷中心,以利本公司儘速為您查詢或更新相關資料。若因持卡人未正確更新資料,致未能收到本公司寄發的權益通知、消費優惠、活動內容等相關資訊,或變更、終止持卡權益、消費優惠、活動內容的通知,持卡人同意在此情形下視為持卡人已經收到該等資訊或通知。
10_本公司保留本卡之核發、續卡、停用、註銷及隨時修改、變更或終止各項持卡人權益、消費優惠、活動內容及相關服務之權利。持卡人同意本公司對本卡之「約定條款暨規則」約定條款、個人資料保護告知暨同意事項、使用規則等,得隨時修改或變更,並於修改或變更前之一定期間,於保時捷新北展示中心或網站公告或個別通知持卡人後生效,持卡人同意上述公告可取代個別通知;如持卡人不同意修改或變更,應以電話通知保時捷新北展示中心,由雙方協商相關事宜,持卡人同意若未於前述特定期間內通知,視為同意修改或變更。本公司將於符合法令規定前提下,不定期更新或變更之,以最後更新者為準。
11_任何人均不得利用本卡及相關制度從事不法行為,違反者本公司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。
12_對於本卡之使用如有任何問題,敬請洽詢新北保時捷中心(02)-29978911。
13_本約定條款如有部分無效時,不影響其他有效條款之效力。本約定條款、卡友制度及相關使用規則等僅適用於關係企業在台灣地區之門市。
14_本約定條款以中華民國法律為準據法,並以臺灣臺北地方法院為管轄法院。